因工作需要,市工信局决定废止《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形成《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25日期间通过“企莞家”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征求意见结束,我办收到对0条有效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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