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转下达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示范应用)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7-10-23     点击量:
各镇街(园区)经信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粤府办〔2016〕29号)、《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粤办函〔2017〕184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标准〔2017〕266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附件内容,组织辖内企业做好大数据示范应用项目的申报准备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标准[2017]266号)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0月18日
 
(联系人:郑泽彬、丁伟兰,电话:22248853、22226671) 

附件信息: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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