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粤经信信息〔2016〕24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我局制定了《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业经市法制局合法性审查。现按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无线电管理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公示期间: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7日
受理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无线电管理科
地址: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电话:0769-22386382
附件: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9月11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