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7〕23号)要求,为加快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发展,推动工业转型升级,请广泛摸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指导做好组织发动和资料审核工作,并于7月14日(星期五)前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试点单位申报表》的“推荐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汇总报送我局生产服务业科(纸质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电子文档发送至我科OA。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7〕23号)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6月30日
(联系人:闫恩磊,电话:22229410)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