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7〕170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按照省文件(详见附件1),对照东莞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名单(附件2),认真做好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企业的申报工作。注意,申报企业必须已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截止2017年4月15日)。
二、请申报企业对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示范企业申报书(详见附件3),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材料一份)于2017年5月22日前提交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科)。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工作的通知
2.东莞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名单
3.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申报书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5月18日
(联系人:丁 颖,联系电话:2238153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