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各镇街(园区)经信部门、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技术函〔2016〕29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材料统一用纸双面印制,按顺序装订成册,于9月14日(周三)前一式份(同时提供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具体安排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请市财政局协助确认我市是否有相应项目可供申报;如有,请协助参与申报工作。市经信局联系人为改革发展科陈刚(联系电话:22220082;邮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改革发展科邮箱)。
二、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请市内各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申报。市经信局联系人为企业促进科刘捷(联系电话:22220109;邮箱11049673@qq.com);
三、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项目(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创业创新服务活动项目):请各有关申报主体认真研究政策,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申报。市经信局联系人为指导服务科吴炜聆(联系电话:22220025;邮箱:1040093214@qq.com)。
特此通知。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