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数据工厂示范的推荐工作,现将《广东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推荐2016年数据工厂示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纸质一式2份,可编辑的电子版1份)于8月4日(星期四)前报送至市经信局大数据管理科。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杨楠,电话:020-83134726;
市经信局联系人:郑泽彬,电话:0769-22248853;
OA邮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大数据管理科邮箱
电子邮箱:dgbigdata@dg.gov.cn
附件:广东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推荐2016年数据工厂示范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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