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我省制造业创新能力,加快我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进程,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一批)创建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6〕9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组织开展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一批)申报工作,请各镇街(园区)经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发动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有意申报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单位需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资料(纸质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于2016年7月20日(周三)前报送至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一批)创建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6〕94号)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7月4日
(联系人:刘宇、刘植标;联系电话:22221295、22222425;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