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 2015 年度“机器换人”专项资金应用项目申报期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6-01-22 点击量:
鉴于 2015 年实施“机器换人”的企业数量较多,现将2015 年度“机器换人”应用项目申报期延长至2016 年1 月31 日截止。凡在2015 年12 月31 日前完工、符合《2015 年“机器换人”专项资金应用项目申报指南》规定条件的项目,可在2016 年1 月31 日前申报2015 年度资助。在此期间内,暂缓受理2016 年度项目申报。联系人:冯少斐,林锦仁,联系电话:22222425,传真:22222527。
特此通知。
2016 年1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