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开展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示范工程 加快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东府〔2015〕30号)的《东莞市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经信局组织2015年东莞市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小微上规模企业奖励项目)申报,现对拟奖励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奖励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经信局提出,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提供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5日受理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促进科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
电 话:076922220109
传 真:076922223433
附件:2015年东莞市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小微上规模企业奖励项目)拟奖励企业名单公示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