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园区循环化改造及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等专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5-03-04     点击量: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经济贸易发展局,各有关机构、企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园区循环化改造及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等专题)项目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5〕381号)转发给你们,请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由于时间紧迫,请按照省文件要求,迅速发动组织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及项目申报,并做好指导辅助工作。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严格按照省通知文件要求,统一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6份,连同有关电子文档(刻1张光盘标签)于3月10日(星期二)前上报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翟俊杰
    电话:22328773
    传真:22242853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园区循环化改造及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等专题)项目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5〕381号)

 

2015年3月4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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