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印发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4-10-18     点击量: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经发局: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重新修订了《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有效期至2019年7月31日。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东经信函〔2011〕318号)同时废止,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赖婕妤
    联系电话:22226290
    传真:22226290

    附件: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2014年10月16日
 

附件信息: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对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审查意见

下一篇: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九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暨民企垄上行活动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