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东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4-07-23     点击量:

各镇街(园区)经信主管部门、民营经济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3〕161号),现组织2013年东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指南
    (一)2013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2013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
    (三)2013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3)。
    二、申报程序
    (一)资金申报平台填报上传申请资料
    企业登录“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59.36.14.31/ujet/)→“项目申报”→“东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有关申报资料。首次登录平台的企业必须注册新账号。
    (二)网上初审申报资质
    所在镇街(园区)经信主管部门(民营经济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基层业务主管部门”)在系统中初审企业申请资料,确认无误提交至市中小企业局进行网上形式审查,通过后系统生成申报条形码,企业即可打印相关申请资料。
    (三)报送书面申请材料
    企业完整、齐全印制书面资料送基层业务主管部门,由其汇总、推荐、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局。
    三、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8月8日。
    (二)基层业务主管部门网上初审提交截止时间: 8月15日。
    (三)市中小企业局书面材料接收截止时间:8 月25日。
    四、注意事项
    (一)基层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组织发动和申报指导工作,及时跟进并完成网上项目初审,按照“先报送,先审查,先提交”的原则按时把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资料提交和推荐上报。
    (二)申报企业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或《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对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进行财务处理,做好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限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和会计核算准备。
    (三)书面申请材料一式六份。材料不齐或不规范、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项目及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联系人:黎晓红、夏凡;联系电话:22220117,22220109;地址: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市中小企业局企业促进科。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联系人:陈铭韵、吴炜聆;联系电话:22220103、22220025;地址: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市中小企业局指导服务科。

附件:
    1.2013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指南
    2.2013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2013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014年7月18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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