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经发局,虎门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为加强与内蒙古自治区的经贸合作,促进两地的经济发展,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八届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的通知》(粤商务交函〔2014〕121号)的有关精神,我省将组成广东省经贸团参加2014年7月18-22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举办的第八届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民交会”)。为进一步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请你们按照“参会不参展”和“企业自愿”的原则,积极组织发动有意到内蒙古地区投资和开拓市场的企业或有关项目在蒙落户的企业参会,并收集统计我市在蒙投资合作项目(含贸易量,统计期限由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于2014年7月10日(星期四)前将参会名单和合作项目报送至我局(经贸合作与会展科)。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八届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年7月4日
(联系人:黄佩华,联系电话:22231596,传真:2222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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