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积极承担国家、省级产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项目,根据《东莞市国家、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配套资助管理办法》(东府办〔2013〕162号)等文件精神,经过申报受理、资料审核、第三方审计、市财政部门复核等流程,现将《2010-2012年省财政支持产业技术进步项目配套资助计划》(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经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公示期:2014年5月21日-2014年5月30日
联系人:刘宇(技术进步与质量科)
电 话:22211230
传 真:22242853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附件:2010-2012年省财政支持产业技术进步项目配套资助计划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