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有关单位和人员:
根据《关于推荐加入东莞市节能专业人才库的通知》(东经信函[2014]76号)要求和动态管理原则,近日我局对申请加入节能专业人才库的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节能专业知识培训和考试,并对原成员进行了继续教育和综合评价。现将考评合格的人员纳入第3期东莞市节能专业人才库,予以公布,并通知如下:
一、东莞市节能专业人才库成员的主要职责是:受市节能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委托,参与企业节能考核并提供专业意见;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科学技术论证;节能培训、审计、评估、调研和咨询等工作;锅炉、电机、注塑机等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及其它节能工作。
二、东莞市节能专业人才库成员应遵守本库的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专业意见负责。工作单位在东莞市内的成员应参加本库组织的年度工作会议和继续教育培训。
三、东莞市节能专业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和调整以适应我市节能工作需要。本期节能专业人才库有效期至2015年2月28日。
附件:东莞市节能专业人才库(第3期)成员名单
2014年3月25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