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推荐重点节能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3-07-04     点击量:

关于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推荐重点节能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经发局,虎门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推荐重点节能技术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3〕1755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技术,特别是获得国家和省节能量奖励以及申请广东省能效电厂试点项目的技术或产品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仔细填写相关申报资料(纸质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于2013年7月15日(星期一)前报送至我局能源利用监测中心。

    联系人:郑泽彬、翟俊杰;电话:22211230、22239982。


附件: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推荐重点节能技术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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