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省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3-05-10     点击量:
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省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经发局,虎门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3年省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3〕123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规定的选项范围、条件和有关要求,认真组织遴选项目,于5月24日17:00前将项目资金申报材料(含完整电子版)一式7份报市经信局(节能与循环经济科)。我局将对项目进行初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森、翟俊杰,电话:22239982,传真:21689015

附件: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3年省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3〕1232号)

2013年5月10日

附件下载: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3年省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pdf

附件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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