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现代信息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09〕17号)和《东莞市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09〕151号)规定,市经信局组织申报2011年东莞市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审核制项目。经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初审,汇同市财政局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核,现对通过审核的项目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单
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1月9日。
三、质疑方式
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2楼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
受理电话:(0769)22381515
特此公示。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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