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民营办)、经济科技信息局,石龙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发局,虎门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各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关于建设“珠江三角洲地区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精神和商务部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创建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1〕3166号)转发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到2011 年底,认定20 家左右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通过示范企业的带动,引领我省电子商务创新发展,促进“两业融合”和“两化融合”进一步深化,推动流通模式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示范单位的申报工作,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各镇(街)及有关单位统一汇总当地申报示范单位的材料,统一分类排序推荐,并填写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申报材料须分类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一式五份(附电子文档),于10月31日(星期一)前上报我局信息化推进科。
三、请各镇(街)经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严把项目材料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联 系 人:侯维佳
联系电话:21689006
传 真:22229589
邮 箱:政府OA邮箱-侯维佳 或 377030135@qq.com
地 址:南城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市经信局信息化推进科
附件: 省经信委关于开展创建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