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1-07-28     点击量: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石龙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发局,虎门港投资服务中心,各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166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于8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同时提供全部电子版光盘,电子版大小原则上不超过200M)报市经信局(节能与循环经济科),预期不予受理。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王森,联系电话:22239982)

附件下载:

20110728125939858_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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