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对企业收购并购境外研发机构情况进行摸查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1-07-17     点击量:
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对企业收购并购境外研发机构情况进行摸查的通知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石龙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发局,虎门港投资服务中心,各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依托企业:
    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对企业收购并购境外研发机构情况进行摸查的通知》(粤经信发电〔2011〕10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填报《企业收购并购境外研发机构情况调研表》(加盖公章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并于7月19日上午下班前反馈至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邮箱。
    联 系 人:刘宇、刘植标
    联系电话:22221295;22222527
    电子邮箱:22222527@163.com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关于对企业收购并购境外研发机构情况进行摸查的通知
粤经信发电〔2011〕103号
 
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促局:
  2008年以来,我省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利用市场形成的倒逼机制,主动走出去,收购并购境外研发机构,提升本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抢占未来产业技术发展和竞争制高点。根据省委领导的指示,现对全省企业收购并购境外研发机构情况进行调研。有关事项如下:
  一、调研目的
  摸查我省企业2008年以来收购并购境外研发机构情况,形成相关情况报告,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二、调研范围
  调研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重点围绕已认定的508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依托企业(包括深圳市以国家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为主)组织开展。
  三、调研方式
  本次调研采取发放调查表、实地走访重点企业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请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企业调研工作,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和汇总。请各企业按附件格式填报,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汇总,相关表格电子版从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技术创新专栏下载。
  四、时间安排
  请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7月21日前,以正式公函的形式,将所有企业填报的材料(附电子版)报送省经信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附件:企业收购并购境外研发机构情况调研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1年7月15日
  
(联系人:张景,联系电话:020-83133384,传真:020-83133380,Email:zlc@gdei.gov.cn)

附件下载:

20110715155557976_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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