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件 |
东经信[2010]436号 |
关于开展2010年第二批东莞市清洁生产企业现场审查的通知
有关镇(街)经贸办、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市清洁生产工作,落实节能减排要求,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东莞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东经贸〔2008〕17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申报2010年第二批东莞市清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现场审查分2批进行,每批2组,第一批时间安排在12月16日-17日,第二批时间安排在20日-21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二、现场审查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质量;组织机构及员工培训情况;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文明生产、厂容厂貌;“三废”处理设施是否完好,达标排放。
(二)资源能源利用情况
原、辅材料的选择;原材料利用率;综合能源消耗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量;单位产品水消耗量。
(三)生产过程(工艺)及产品情况
生产技术及工艺先进性;技术改造;科技含量及清洁生产技术使用;产品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产品生产过程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产品是否具有环保标志。
(四)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三废”的产生量;“三废”的排放指标。
(五)环境管理情况
是否按照ISO14001要求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三废”资源综合利用率;生产过程环境管理;持续清洁生产。
现场审查后,专家组将出具评估意见,作为清洁生产企业认定的参考。请有关企业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有关材料的准备。
附件:2010年第二批东莞市清洁生产企业现场审查安排
二O一O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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