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0-11-01     点击量: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项目和开展广东省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发电[2010]161号)精神,为贯彻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全国开展组织申报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项目工作。为此,广东省经信委将开展广东省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项目评选工作,在此基础上再从中择优挑选项目上报全国物流办申报全国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示范项目。被确定为省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项目的,省经信委将会同省财政厅优先通过次年的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支持。(有关项目评选的要求详见附件)
    请于11月15日将有关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送达我局(贸易流通科),我局将择优上报省经信委。

    附件:附件:关于申报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项目的通知.rar


                     
二O一O年十一月一日
(联系人:幸洪胜,电话:22229410,电邮:myltk@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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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103719363.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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