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及相关经贸活动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0-06-11     点击量: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
及相关经贸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经贸办,石龙、塘厦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发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援疆工作的战略部署,根据省经信委《关于组织企业赴新疆喀什参加第六届“喀交会”及相关经贸活动的通知》(粤经信发电〔2010〕98号)有关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指示,我市决定组团参加第六届中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喀交会”),加强两地经贸合作,做好对口援疆工作。现将组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喀交会”是中国连接中亚、南亚、西亚乃至欧洲的“桥头堡”商品交易会,已连续成功举办了五届,成为新疆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展会。通过组团参加第六届“喀交会”,一方面是我市深入贯彻中央和省援疆工作战略部署,认真做好对口援疆工作的具体行动;另一方面也是我市进一步加强与喀什地区的经贸交流与合作,帮助企业拓展中亚南亚市场,寻求合作商机的实际行动。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6月28日-7月2日(共5天)
    地点:新疆喀什国际会展中心(新疆喀什市世纪大道南侧)
    三、主要活动
    (一)开幕式
    时间:2010年6月28日上午
    地点:新疆喀什国际会展中心
    (二)签约仪式   (广东—新疆(喀什)经贸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时间:2010年6月28日下午
    地点:待定
    (三)考察调研
    时间:2010年6月29日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
    考察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塔什库尔干县、疏附县、伽师县、兵团农三师图木舒克市有关企业,进行产业合作对接调研和市场调研。
    (四)展示展览
    时间:2010年6月28日-7月2日
    地点:新疆喀什国际会展中心
    四、组织机构(初定)
    本次活动,广东省设立广东经贸代表团,由省政府一位副省长担任团长,为此,我市拟设立广东经贸代表团东莞分团,组织架构如下:
    团   长 :冷晓明(东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团 长:朱斌华(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新合(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炯贤(东莞市经信局副局长)
              陈  俊(东莞市经协办副主任)
    秘 书 长:袁绍贤(东莞市经信局经贸合作与会展科科长)
    秘书处办公室设在东莞市经信局,负责广东经贸代表团东莞分团的日常工作。秘书处办公室由市经信局经贸合作与会展科,虎门、大朗、茶山镇经贸办,市食品行业协会和市纺织服装行业协会有关人员组成,具体承担展销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全面落实活动期间的各项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参展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企业赴新疆喀什参加第六届“喀交会”及相关经贸活动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市需负责12个展位(D1-D8和D10区域)(详见“第六届喀交会广东展务组通知”附件1),共59块展板及59米展台。经研究,本次组团参展产品以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医药产品、电子机械设备为主,并由虎门、大朗、茶山等3个镇经贸办负责具体落实参展企业,市食品行业协会和市纺织服装行业协会协助。其中,具体事项:
    1. 由市经信局组织落实宏威数码和众生药业公司参展。其中,东莞宏威数码机械有限公司负责落实D6区,共7块展板及7米展台;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落实D8区,共5块展板及5米展台。
    2. 由虎门镇和大朗镇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纺织服装企业参展,市纺织服装行业协会提供协助,具体落实D5、D7、D10区,共23块展板及23米展台。
    3. 由茶山镇和市食品行业协会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食品企业和会员企业参展,具体落实D1-D4区,共24块展板及24米展台。
    请有关镇(街)经贸办尽快落实参展展品及展版图等,并于6月12日前整理好《第六届喀交会参展报名表》(附件2)上报代表团秘书处(联系人:陈植佳,联系电话:22231596,传真:22229590)
    (二)动员企业参会
    请各镇(街)经贸办,石龙、塘厦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发局,有关行业协会组织发动辖区内有意到新疆采购或投资的大型农贸批发、家电、棉纺服装、酒店、水泥等行业企业参会。其中,常平、虎门、石龙、麻涌镇由分管经贸工作的领导和经贸办主任参会。
    请各参会企业按要求填写好《第六届喀交会参会报名表》(附件3),于6月12日前上报代表团秘书处(联系人:陈植佳,联系电话:22231596,传真:22229590)。
    (三)做好项目统计工作
    签约项目是双方合作成果的体现。请各镇(街)经贸办,石龙、塘厦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发局,有关行业协会要认真做好合作项目及交易额的统计工作,统计范围包括:一、东莞企业赴喀什投资项目签约;二、东莞企业采购喀什农产品项目签约;三、东莞棉纺企业采购棉花项目签约;四、东莞与喀什企业家电销售网络建设项目签约等。
请各镇(街)经贸办,石龙、塘厦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发局,有关行业协会将统计好的合作项目,按要求填写好《东莞-新疆(喀什)经贸合作项目签约仪式签约项目汇总表》(附件4),于6月12日前上报代表团秘书处(联系人:陈植佳,联系方式:22231596,传真:22229590)。
    六、参展注意事项
    (一)布展及撤展时间
    1. 布展时间:6月25日-6月27日。其中,展品入场布置时间为6月26日下午。
    2. 撤展时间:7月2日下午17:00后。
    (二)报到时间
    1. 参展企业报到时间:6月26日下午14:00-22:00。
    2. 参会企业报到时间:6月27日。
    (三)展示形式
    本次展览由于受条件限制,省决定采用敞开式布展方式,由组委会免费统一布展。根据有关要求,展示的大型产品应通过图文在展示板上展示,小产品放置在展台上展示。其中,每个展板为1米宽,总高为3米,配有制作好的展示板一块,展示板规格为0.9米(宽)×1.5米(高);每一展位有统一制作的二层展台供参展分团摆放小件展品,展台总高0.6米,长为1.0米,深度为1.0米,第一级高度0.3米,深度0.5米。因此,我市参展企业需根据版面数量和自身情况,自行按规格设计好企业情况和产品的图文,并将JPG格式文件和CDR格式文件于6月12日前提供给市经信局(联系人:陈植佳,联系方式:22231596,传真:22229590)。
    (四)展品运输
    本次参展产品的运输,统一由广东经贸代表团秘书统筹负责。由于路途遥远,运输时间较长。请各参展企业务必于2010年6月14日前打包好并运到以下地址(地图见附件5):广州市中山大道东232号来来路广州泓展展览有限公司工场,联系人:盛哥,电话:020-82295830,手机:13168366848。请预先与盛哥联系交接展品的时间。
    七、住宿安排
    本次活动,住宿原则上由广东省经贸代表团秘书处统一安排,已在喀什预定3家酒店作为接待酒店,分别为:天缘国际酒店(四星)、塔里木石油邦臣酒店(四星),新隆大酒店(准四星),请各参展参会人员在报名表里填好相关栏目(人数、房型要求、入住时间)。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广东省经贸代表团秘书处拟于27日包机直飞喀什,请各参会人员根据自身实际,填写好报名表中“27日是否乘坐包机”和“是否乘坐包机返回”等栏目,负责参展的人员原则上不乘坐包机。
    (二)文件电子版可在市经信局网站(www.dgetb.gov.cn)“最新公告”一栏下载。
    (三)代表团秘书处有关人员及联系方式:
    袁绍贤,电话:22231601,13802375060;
    黄佩华,电话:22231596,13790214666;
    谢太雷,电话:22247971,13713066233;
    陈植佳,电话:22231596,13827251566;
    电子邮箱:dg22231596@126.com;
    传    真:22229590。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第六届喀交会广东展务组通知
                2. 第六届喀交会参展报名表
                3. 第六届喀交会参会报名表
                4. 东莞-新疆(喀什)经贸合作项目签约仪式签约项目汇总表     
                5. 广州泓展展览有限公司工场地图
                6. “喀交会”广东省经贸代表团主要活动
          附件1-3.rar
          附件4-6.rar
 
 
二O一O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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