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石龙、塘厦经济和科技信息局:
第六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以下简称“泛珠洽谈会”)将于2010年6月26日-30日在福建福州召开。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落实“泛珠洽谈会”第五届签约项目履约情况及申报第六届签约项目的通知》(粤经信经协〔2010〕221号)的要求,我市拟对第五届“泛珠洽谈会”签约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开展第六届“泛珠洽谈会”签约项目的申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第五届泛珠洽谈会签约项目跟踪检查工作
请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等有关单位要迅速对本镇(街)在第五届“泛珠洽谈会”上达成的合作项目进行跟踪调查,进一步加强与签约企业的沟通联系,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全面掌握本镇(街)企业合作项目的履约进展情况,按有关要求认真填报好《第五届“泛珠洽谈会”签约项目履约进展检查表》(附件1),并形成签约项目履约情况的分析材料上报市经信局经贸合作与会展科,以便及时汇总上报省经信委。
第五届“泛珠洽谈会”签约项目的具体明细,可依照《履约情况填报和签约项目申报步骤》(附件3)所列示的操作方法,直接登录http://jmw.ecbest.com进入系统查阅;也可向市经信局索取《第五届泛珠洽谈会东莞分团签约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查阅。
二、做好第六届“泛珠洽谈会”新签项目填报工作
(一)加大力度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要加大力度开展对我市企业与泛珠三角区域范围内其他省区企业之间经贸合作的调查摸底工作,挖掘、掌握自第五届“泛珠洽谈会”以来(即2009年5月以来至2010年4月)所达成的各类经贸合作项目,重点放在泛珠三角区域范围内外省企业(特别是港澳企业)在我市投资的实业型合作项目以及我市企业与外省市企业的商贸往来项目上。
1.加大力度调查泛珠三角区域范围内其他省区企业,特别是港澳地区企业在我市投资合作的实业型项目。各镇(街)经贸办要加强与本镇(街)外经办、工商分局、村委会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就2009年5月以来外省区特别是港澳地区企业在我市已开展或拟开展的实业型(包括工业、农业、交通、商贸、服务、旅游、房地产和科技等)投资项目进行重点调查摸底。
2.积极发动本镇(街)的重点企业,填报企业与泛珠三角区域范围内其他省区企业(包括外地经销商、代理商)的商贸购销项目,既可包括销售项目,也可包括采购项目。例如,步步高电子与各省经销商签订的代理销售合作项目、三益汽车与海南一汽海马签订的代理经销项目、企业与外省区企业签约的原材料采购项目,等等。
3.利用本镇(街)商会的力量和信息,调查了解我市企业和个人外出投资情况,动员企业填报签约项目。
(二)请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在调查摸底基础上,按要求认真填报好《第六届“泛珠洽谈会”项目申报表》(附件2),对于合作金额超过1亿元的申报项目,请附加100字左右的项目简介,以便宣传报道。
1.申报的项目必须坚持“五不”的原则:一是新签约项目必须是正式合同或协议,意向性协议或合同不列入成果统计;二是不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投资的项目不予填报;三是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属于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的项目不予填报;四是涉及征用农田或土地的项目,如未取得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的规划和许可证的项目不予填报;五是与本省内部其他市或与“9+2”省区外其他省区的签约项目不用填报。
2.合作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不纳入统计范畴,达成合作协议时间为2009年5月至2010年4月,合作期限不限(即可分多年实施合作项目,比如商贸购销类项目可签订3-5年的合作金额)。
(三)因上台签约名额有限,上台签约项目以合作金额较大的重点合作项目为主,非上台签约项目不需到福州参加签约仪式。
1.上台参加集体签约仪式的项目基本条件为:1.实业型项目,投资额在5千万元以上;2.商贸型项目,成交额在1亿元以上;3.特殊项目不受金额的限制,如人才交流、大宗劳务输出等社会事业合作项目。
2.凡有意参加第六届“泛珠洽谈会”上台集体签约的企业,请在《第六届“泛珠洽谈会”项目申报表》上的“是否要求参加签约”栏填写上“是”,并加附500字以内的拟签约项目合作内容及进展情况的文字说明。
三、有关要求
(一)报送时间和要求
1.《第五届“泛珠洽谈会”签约项目履约进展检查表》及履约情况分析材料请于3月30日前报送。
履约情况分析材料主要是说明履约项目的主要特点、存在问题,并列举成功和失败的典型例子。对已落实的项目,要说明其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对本地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对重点在建或尚在落实的项目,说明预定完成日期和需要省、市协调解决的问题;对于未履约项目,说明其原因和要吸取的教训等等。
2.《第六届“泛珠洽谈会”项目申报表》及亿元以上项目简介请于4月25日前报送。
(二)填报方式
1.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工作人员熟悉网上操作的,可直接登录http://jmw.ecbest.com,进入系统在网上直接进行履约项目和新签项目的填报。
具体操作详见《履约情况填报和签约项目申报步骤》(附件3)。
2.如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工作人员对网上填报操作方法不熟悉的,也可采取书面报送、传真、电子邮件、QQ或OA等方式报送资料,届时由市经贸局工作人员负责代为录入。
(三)表格下载
《第五届“泛珠洽谈会”签约项目履约进展检查表》以及《第六届“泛珠洽谈会”项目申报表》的电子版可在东莞市经济贸易局网站(网址:http://dgetb.dg.gov.cn)的“最新公告”栏下载。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务必做好履约项目的跟踪检查及新签项目的申报,并认真组织力量,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联 系 人:祁正纲、邓标斌(QQ:6546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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