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莞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与《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有关规定,配合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节能监察工作;
(二)受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能源监测职能;
(三)受国家、省有关部门委托,参与节能产品的认证工作;
(四)协助市节能管理部门,做好节能规划政策研究;
(五)接受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的委托,承担节能技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以及技改可行性报告中节能和经济效益论证工作;
(六)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核;
(七)组织开展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交流和宣传,提供企业能量平衡、耗能设备测试、节约原材料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服务,并实施能源管理和技术培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是隶属于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部、运行部、监察部和专家组。
三、人员情况
2016年,东莞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共有事业编制数14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14人。另外,有军转干部家属2人,聘用人员8人。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该单位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2.53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2.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4.20万元,年初结余结转28.33万元。支出方面,节能环保支出427.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8万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6年,该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14.2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159.56万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42.3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6年,该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414.20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399.22万元,占99%;住房保障支出14.98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 节能环保支出
事业运行(科目编码:2111450)2016年预算数为399.22万元。
2. 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2016年预算数为14.98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3.94万元,增长35.69%。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该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3.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2.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公用经费51.60万元,主要包括:伙食补助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该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公务接待费1.75万元。该单位2016年计划出国组团数0个,计划购置公车0辆,公车保有数为2辆。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3.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增减。公车购置费无增减。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0.08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34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该单位坚持勤俭节约的接待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实行接待审批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标准、接待流程,加强财务审核监督等,采取多方面管控措施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五、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该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该单位2016年收支总预算442.53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该单位2016年收入预算44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4.20万元,占93.60%;年初结转和结余28.33万元,占6.40%。
(三)支出预算情况
该单位2016年支出预算44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03万元,占97.63%;项目支出10.50万元,占2.37%。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部门本级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万元,占100%。
东莞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