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2-02-24     点击量: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石龙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经发局,虎门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法制
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
 
    为深入开展经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我市经济和信息化“十二五”各项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经济和信息化中心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工业商贸和信息化中心工作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升全市经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调节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工业商贸经济和信息化各项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服务中心
    要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经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动工业商贸经济和信息化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坚持联系实际,强化指导
    要针对我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涉及业务面广、人员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经信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要求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经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
    (三)坚持注重宣传,学用结合
    坚持学法和用法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工作实践中体现和检验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推进法治实践过程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涵、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巩固法制宣传教育成果,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依法治理。
    (四)坚持保持特色,不断创新
    认真总结经验,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各方面对法制宣传教育的现实需求,不断创新宣传模式,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更好地促进和深化普法宣传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法制学习培训
    1.结合经信职能,开展针对性法制教育学习。以宪法为核心,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涉及依法行政的方针政策和基本理论;重点学习与工业、商贸流通业、节能减排、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信息化等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突出《广东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保障条例》的宣传,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诉讼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积极开展“以案说法”,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法律风险意识。
    2.区分宣传对象,开展层次性法制教育培训。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培训。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深入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与经济和信息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学习,切实提高局党组班子依法行政的法制意识和决策水平。二是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强廉政法制教育,在法制教育中,坚持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并做好相关学法登记工作;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优秀干部。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加强执法证件管理,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做好经常性法制宣传工作
1.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深入开展机关内部法制宣传,推动观念、职能、作风“三个转变”,不断提高机关干部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或组织广大干部参加法制征文、书画、新闻、摄影、动漫作品征集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平台,适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做好法律宣传和服务。
2.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要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和消费者权益日等时机,通过展览、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短信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向社会宣传经信法律知识;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树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三)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部署。建立健全由局主要领导直接挂帅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强化领导小组的组织功能作用,加大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力度。落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市经信局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加速,构建我市经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体系。
2.严格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落实省市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发布、评估清理和监督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其内容要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问题。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规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3.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听证等制度;定期总结评估有关政策的推进落实情况,贯彻执行《东莞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对要实施的重大事项进行事前评估。
4.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职权公告等制度,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文明公正执法;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落实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积极参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强镇工作。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电子审批;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依法做好保密工作。
6.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和落实执法监督的各项制度,强化我局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律审核制度,发挥法律审核的监督作用;做好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工作,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执法行为纳入实时电子监察范围;通过督促完善有关执法程序制度,统筹做好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确保行政执法的正当性、合法性;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完善健全应对行政诉讼的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舆论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四、宣传对象
“六五”普法对象为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全体工作人员,重点是在领导、执法等岗位上的人员;经信行政管理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继续抓好公职人员学法这个龙头,带动其他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
五、工作步骤与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全年
2011年全年度做好我市经信系统“六五”普法宣传发动工作,根据全省经信“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全市经信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我市经信系统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经信“六五”普法规划,并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
我市经信系统要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并于年底进行总结。我局将结合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对我市经信系统的普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
我市经信系统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查漏补缺和总结验收工作。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把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本单位“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其职责、任务和工作内容。
(二)保障普法经费
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要确保“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投入不低于“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时期的水平,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有所增加。
(三)抓好队伍建设
不断充实法制工作力量,健全法制工作机构,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要从源头上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尽量选配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纪律严明、廉洁自律的人员到执法岗位上来,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工作人员;充分发挥经济和信息化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的的作用,提高法制宣传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四)加强普法交流
要依托《东莞经贸》、局门户网站等宣传载体及时交流我市经信系统普法工作动态和成果,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其他单位之间的学习交流,剖析在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和经验,共同推进经信法制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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