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强化新要素配置 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工作方案》(东府办〔2017〕12号)、《东莞市推广建设普及型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工作方案》(东府办〔2016〕70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实施一批智能制造重点项目,以点带面,示范推广,加快推动我市企业开展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现征集东莞市普及型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在东莞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项目建设内容为整线自动化改造为主,具有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等相关智能化改造特征,并积极使用国产装备、软件的智能制造示范生产 线;
(三)项目在提高装备智能化率、劳动生产率、产品优等率、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四)项目可为待建、在建或已建成项目,请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填报实施期限。
二、其他事项
(一)对技术水平先进、投资额较大、基础条件好、示范性强的项目,在市相关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中予以重点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相关项目;
(二)请各镇(街)、园区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项目征集工作,协助调查梳理辖区内制造企业智能制造项目建设情况,积极发动企业填报,于2017年4月21日前将辖区内企业填报的《东莞市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项目征集表》(见附件)纸质文件和电子表格汇总报送我局(产业发展科),有关企业也可直接报送我局。
附件:东莞市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项目征集表
(联系人:湛得安,联系电话:22328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