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莞市农业龙头企业开始申报了,假如你的企业符合条件,可从现在起到所在地镇街农办(农林水务局)提出申请。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市农业龙头企业评定已经历经10多年。今年年初,市政府新修订了《东莞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办法对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和考核办法作出了新的规定。一旦企业被认定为市农业龙头企业,将可享受财政贴息等有关优惠和扶持政策。
办法规定,凡是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或农业科技推广类企业,可以申报市农业龙头企业。市农业局将根据企业规模、企业信用、企业负债率、企业生产基地、企业带动农户能力、企业竞争力等指标,对申报企业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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