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开展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示范工程 加快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东府〔2015〕30号)中的《东莞市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扶持暂行办法》(东府办〔2015〕103号)、《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认定及奖励的通知》(东经信函〔2016〕165号),市经信局组织东莞市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成长型中小企业奖励项目)申报,现对拟认定及奖励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及奖励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经信局提出,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提供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6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企业促进科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
电话:0769—22220109
传真:0769—22223433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