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民营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扶持暂行办法》,现发布《2016年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认定及奖励申报指南》(附件),组织2016年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认定及奖励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满足《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扶持暂行办法》第九条认定标准中的基础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详见附件。
二、认定及奖励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扶持暂行办法》,综合评价申报企业的成长能力,按“成长型中小企业”与“高成长型中小企业”两档对申报企业进行择优认定并奖励。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园区)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发动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做好申报指导工作,并按时将企业申报资料汇总上报市经信局。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企业促进科 王国伟、夏凡
联系电话:22220109
地 址: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
资金申报网址:http://www.imdg.gov.cn
附件:2016年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认定及奖励申报指南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