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2015年东莞市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6-01-14     点击量:
 

一、申报范围

2015年市信息化专项资金计划扶持三大领域:一是两化融合应用领域,具体包括两化融合应用项目和信息化系统集成专业服务机构等项目;二是生产服务业领域,具体包括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重点工业设计机构资助和供应链协同管理引导等项目;三是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领域,具体包括软件与信息服务共享信息化认证和云平台服务等项目。申报单位应在以上三个领域范围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具体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2015年东莞市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把关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企业在绩效评价、专项审计等方面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三)暂无申报项目数量限制,根据每年预算规模和申报数量,按比例调整核定最终资助额和奖励额,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不限。企业可全年登陆智造东莞网站(http://im.dg.gov.cn)进行网上申报。未注册为智造东莞用户的企业,申报时须先按要求注册为用户。

四、联系咨询方式

(一)两化融合应用领域项目,联系咨询方式:信息化推进科,电话:2168900622381538

(二)生产服务业领域项目,联系咨询方式:生产服务业科,电话:2224425522229410

(三)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领域项目,联系咨询方式: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科,电话:2238151522228101

 

 

附件:1.东莞市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2015年东莞市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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