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战略部署,积极对接《“东莞制造2025”规划》,推动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培育和树立行业标杆案例,通过数据驱动促进我市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转型升级,促进东莞工业高质量发展,将我市建成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示范基地,现决定开展东莞市工业互联网应用“263”示范工程(主要面向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典型场景应用这2种类型,重点在电子信息、机械设备、服装鞋帽、食品饮料、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6大产业,建成30个左右示范项目)。请积极发动和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填报材料,现就示范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东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实施地在东莞市辖区,其中申报平台建设类项目的单位应为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申报场景应用类项目的单位应为制造业企业。
2.制造业申报单位企业自动化程度较高,具有良好的数据采集与应用基础。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企业转型升级的紧迫意识、具有应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和数据驱动新模式进行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强烈意愿。
3.服务商申报单位应具有先进互联网思维,单位负责人及核心团队资历结构具有OT(运营技术)、IT(工业技术)、IT(信息技术)、DT(数据技术)等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跨界的典型特征。产品或服务核心技术基于互联网架构,核心竞争优势明显,具有相关制造业应用场景或行业案例经验,具备项目现场实施和服务保障能力。
4.申报单位不存我市有关文件规定的不得申报或不予资助的情况。
(二)项目要素条件
项目应为正在实施或计划实施,应在2018年底前取得标志性成果,且必须同时具备数据、网络、平台三个要素条件。
1.数据要素
设备数据要素。生产制造过程的产线、智能装备、工业机器人、传感设备、工艺装置等通过标准通信接口、协议转换、边缘计算等方式实现工业数据采集和上传平台。
系统数据要素。企业内部业务管理、研发设计、生产调度和过程控制等系统产生的数据,通过基于互联网架构的企业级应用实现数据打通和上传平台。
供应链数据要素。产业供应链上下游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全面数据化、在线化,企业级采购、物流、销售、电商全价值链各环节的数据,通过基于互联网架构的企业级应用实现数据在线和上传平台。
以上三类数据要素条件至少具备其中一类。
2.网络要素
项目通过IT 网络(包括移动互联网、新一代通信、精准定位等)和OT 网络(包括现场总线、工业以太网、物联网、工业无线等)实现数据传输和网络互通,并有相应的信息互联基础设施。
3.平台要素
采集到的各类工业数据可在工业云平台层面对数据进行汇集、集成、分析和应用,并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和技术防护体系。
(三)项目目标条件
通过项目实施,应形成以下标杆案例类别之一:
1.全生产过程管控优化:基于企业业务管理改进及信息系统集成和数据打通,实现全生产过程信息透明化;实现柔性化生产,实现小批量多品种高质量快速交付业务模式的升级。
2.生产工艺优化:对人机物料法环相关数据进行全样本的大数据关联分析,实现生产工艺参数优化、产品良率提升、能耗安全水平提升和绿色发展。
3.生产设备管理优化:以设备产生的海量实时数据为核心,实现数据驱动的持续改进和持续提升的精细化生产与管理,实现从生产设备的预测性维护到预见性运维。
4.供应链协同制造:以工业设备物联网与精益供应链深度融合为路径,实现制造企业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在线化,实现供应链上下游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缩短生产周期和新品上市时间,降低生产经营和交易成本。
5.产业链垂直电商:依托特色产业集群,以产销一体、在线交易的产业链垂直电商平台为路径,实现设计加工、仓储物流、安装调试、远程诊断、检验检测、行业模型库、技术培训等配套服务网络化,以及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服务智能化,实现制造资源精准供给和高效配置的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
6、智能装备产品服务化:对企业租售的智能装备产品进行运行数据在线、远程维护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借助互联网工具与客户用户建立强关系,实现装备产品共享化、服务化等新模式
二、申报和评选程序
(一)制定方案。项目申报单位明确企业转型升级的方向,确定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和重点难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入库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于2018年5月15日前上报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到东莞市经信局(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科)。纸质版材料需填写《2018年东莞市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用A4 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版相同,以PDF 格式存储。
(三)项目评选。市经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采取书面评审、集中答辩和现场考察等方式,组织专家团队进行项目评选;根据评选结果,择优选出一批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示范培育项目,并予以公示。
(四)项目实施。入选示范项目的承担单位按照建设方案推进项目实施。
(五)项目验收。在项目完工后,向市经信局提出验收申请。市经信局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核查。
三、扶持措施
(一)对通过验收核查的项目,按照我市工业互联网相关政策予以资金资助,具体政策和资助细则另行发布。
(二)对入选示范的项目,在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http://www.imdg.gov.cn/)予以公布。
(三)对入选示范培育的项目及其申报单位,将在供需精准对接、跨界联合创新、优标案例现场会发布、优秀产品宣传推介、企业“上云上平台”推广、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对接、国家和省工业互联网政策推荐等相关工作中,予以重点支持。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4月19日
(联系人:杜振华,电话:22228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