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各专业服务机构,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智能制造诊断服务的有关工作,明确工作要求,现制订《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作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3日
(联系人:冯少斐、刘嘉昕,联系电话:22235700)
关于印发《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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