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8〕12号)转发给您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按照国家和省文件(详见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
二、请申报单位把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文档光盘,电子文档须包含可编辑的WORD版本)统一提交到各自所属镇街(园区)经信部门,由镇街(园区)经信部门在申报书封面处加盖公章,并填写《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于2018年6月6日前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科(联系人:丁颖,联系电话:22381538,电子邮箱:dingying131@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粤经信生产函〔2018〕12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荐工作的通知
2. 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540号东经信函附件2: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21日
(联系人:丁 颖,联系电话:2238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