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通知,按照《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9号)和《关于深入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35号)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修订条件
《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主要针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涉及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申请列入《目录》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原则上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要求,且为当前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重大工程急需的装备产品;
(二)节能、节材、环保效果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三)首次进入市场推广阶段。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建议修订《目录》的企业提出修订意见,并提交修订建议报告(要求见附件2)。
(二)请建议修订企业认真填写《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表意见汇总表》并有于6月11日下午17时前发送至邮箱351953424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建议报告要求及修订意见汇总表
附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建议报告要求及修订意见汇总表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6月6日
(联系人:林建荣,联系电话:22328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