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拟对叶葆华等3名公务员记三等功的公示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8-07-18     点击量:

根据中组部、原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2号)和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组通〔20096号)精神,经单位申报,并分别征求市纪委、市计生局、市综治办意见后,拟对叶葆华等220142016年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记三等功,对梁智玮等120132015年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补充记三等功。现按照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署名向人事培训科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18718日至2018727

受理单位: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培训科

联系电话:21689026

 

附件:

附件1:市经信局2014至2016年记三等功公务员名单

附件2:市经信局2013至2015年记三等功公务员补充名单

 

                               201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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