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8〕274号)转发给您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为制造业提供“双创”平台服务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企业和科研院所等。
(二)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三)已入选 2017 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和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请你们按照省文件(详见附件1),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优先推荐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主体申报的项目。
(二)请申报企业(单位)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申报1个方向的须提交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2个方向的一式六份,3个方向的一式八份、电子版材料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统一提交到各自所属镇街(园区)经信部门。由镇街(园区)经信部门在申报书封面加盖公章。由于时间紧迫,上述资料务必于2018年7月25日下午下班前一并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科)。
附件:1.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关于开展工信部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7月20日
(联系人:丁颖,联系电话:22381538,电子邮箱:dingying1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