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服务机构、企业:
根据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服务函〔2018〕10号)和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的通知》(东经信函〔2018〕720号)的要求,我市将于8月10日起发放今年第二批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券时间。8月10日-8月15日,每个工作日9:30 -16:30。服务券发放按照统筹优先支持和申请先后顺序原则进行申领,申领完毕即截止。企业申请领券,我局将公告申领结果。
二、登记注册。请各园区、镇(街)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发动本辖区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和有意向享受服务券扶持的企业,登录省中小企微企业服务券管理系统http://fwq.968115.cn/,完成在线注册、上传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服务机构获得服务资格,企业获得领券资格。
三、申请领券。按照今年《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操作指南》(修订版)要求,服务券申请额度按企业规模划分,其中微型企业1万元,小型企业2万元,中型企业3万元。企业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并上传系统,并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如有弄虚作假、恶意欺骗等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服务券使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申领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联系人:陈浩成,22220103。
东莞市中小企业局 东莞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