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开展需要,我局印发的《东莞市工业设计诊断服务工作规程》(东经信〔2018〕156号)已不再适应当前相关工作需要,拟将该文件废止,现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11月12日至11月21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生产服务业科提出,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联系电话:22244255,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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