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印发《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自动化智能化改造项目验收认定操作规程》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8-09-26     点击量:
  

 

各镇(街)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自动化智能化改造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专题项目实施细则》(东府办〔201715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自动化智能化改造项目验收认定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市经信局反映。

 

附件: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自动化智能化改造项目验收认定操作规程

关于印发《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自动化智能化改造项目验收认定操作规程》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925

 

(联系人:冯少斐、姚力裕,联系电话222224252222527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2017年度自动化智能化改造项目资助计划(第五批次)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2018年东莞市清洁生产企业名单(第一批)的公示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