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粤经信规字〔2017〕2 号)的精神,加快我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我局修订了《东莞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示范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382379461@qq.com或邮寄至: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指导服务科(邮编:52388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附件:东莞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示范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东莞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示范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