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征集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用途)项目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9-05-20     点击量:

各镇街工业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各项目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新的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工作部署,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加大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作要求,我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征集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用途)项目。纳入征集范围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项目单位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项目单位在20181231日前登记成立并投产,企业新成立一年以内的投入不纳入资助范围;

(三)项目已取得由经信部门出具的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四)2003年以来承担省工信厅(含原省经信委、省经贸委)技术改造项目,已到完成时间但尚未完工,或项目虽已经完成但是尚未办理验收的,如无特殊原因,不能申报;

(五)项目拟申请资助的设备未获得其他财政专项资金奖补扶持。

(六)项目20191月至201912(以发票时间为准)期间实际所购置的新设备总额应不低于500万元(不含税金额)。

(七)项目应于20191231日前完工

请各镇街(园区)工信主管部门发动有意向申报的项目单位填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用途)项目征集表》,收集汇总后于2019531日(周五)前报送至市工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OA22222527@163.com邮箱。

附件: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用途)项目征集表

附件: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用途)项目征集表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516

(联系人:刘宇,联系电话:0769-2222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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