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社会团体组织:
为做好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项目的资助工作,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公共服务项目申报。因有关系统平台正在完善升级,为提高工作效率,本次项目评审仍需采用提交纸质材料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与评审的项目范围
本次参与评审的项目包括2018年6月10日至2019年3月4日期间成功在智造东莞平台备案且未评审的158个公共服务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详见《2018-2019年已备案未评审公共服务项目汇总表》(附件1)。
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业务评审方面的材料及财务评审方面的材料两个部分。
(一)业务评审
本部分材料需包括以下内容:
1.《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共服务项目资助申请表》(附件2);
2.活动通知;
3.参与企业名单;
4.活动现场照片,不少于10张,包括不同角度、不同内容;
5.活动视频,使用光盘提交,包括两个文件,一个是全程录像,一个是将开场、中场和结束剪辑为一个片段,时间为2分钟,要求包括观众席全景;
6.主要人员级别等证明材料;
7.企业家参与证明材料;
8.重点企业参与证明材料,包括含企业名称全称的签到表、对应签到表的可显示企业类型(市级倍增企业、协同倍增企业、智造东莞注册的会员企业)的参与企业名录表;
9.活动成果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现场参与企业评价情况(通过系统开展的评价情况可在智造东莞平台打印,如属项目举办当天系统异常使用纸质评价的情况,则提交活动当日纸质评价材料复印件);
10.申报人认为其他能证明的材料。
(二)财务评审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府办〔2018〕3号)有关条款规定,项目承担单位获得实际财政资助金额不超过经审核的项目实际总投入。所有公共服务申报项目必须提供有效投入证明材料以供财务专家评审。本部分材料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共服务项目投入申报表》(附件3);
2.《公共服务项目投入核算指引》(附件4)中规定的有效支出凭证复印件,每张凭证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3.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投入凭证真实性,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可参照《承诺书(范本)》(附件5)。
三、工作流程
本批项目的资助计划拟定工作流程为:社会团体组织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业务指导科室核对原件并收取材料→业务指导科室初审材料→业务专家评审→财务专家评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社会公示→市工信局局务会议讨论→上报市政府审定。
四、时间节点要求
各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将业务评审申报材料、财务评审申报材料各一式3份分别装订成册后,携带投入凭证原件一起,于2019年6月24日前往市工信局对应业务指导科室提交资料。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对投入凭证原件、收取对应复印件后,投入凭证原件即由各社会团体组织自行带回。
五、需注意的事项
(一)各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必须确保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存在虚假材料,将会列入不信任名录,并立即取消该社会团体组织所有公共服务项目的申报资格。
(二)各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必须确保有关公共服务项目活动未以其他名义接受财政资助,且活动关联方亦未因同一场活动接受财政资助。如此前已有接受财政资助的情况,请自行撤销申报;一旦发现重复提交,将会列入不信任名录,并立即取消该社会团体组织所有公共服务项目的申报资格,且我局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三)各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必须在2019年6月24日前提交资料,逾期将视为放弃申报。
六、地址及业务指导科室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2楼;
市工信局产业发展科联系人:赵淑敏,22235700;
市工信局生产服务业科联系人:闫恩磊,22229410;
市工信局信息产业与软件科联系人:林建乐,22381515;
市工信局信息化推进科联系人:方俊平,21689006;
市工信局数字产业科联系人:祁展申,22248853;
市工信局工业节能与民爆科联系人:彭小平,22239982;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管理科联系人:华盛,22220082;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科联系人:陈浩成,22221156。
附件:1. 2018-2019年已备案未评审公共服务项目汇总表545号附件1
2.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共服务项目资助申请表545号附件2-5
3.公共服务项目投入申报表
4.公共服务项目投入核算指引
5.承诺书(范本)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3日
(联系人:肖爽,联系电话:22226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