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企业做好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满足申请条件的企业对照相关标准或要求进行自评价,评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镇街(园区)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可编辑电子版材料及相关标准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和综合利用司网站下载。
二、企业有关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须加盖公章,统一做成A4 纸大小,制作目录和封皮,并于左侧胶装成册,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应分别装订,书面申报材料须形成电子版光盘,并于2019年6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镇街(园区)工信部门进行初审。
三、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严格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并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于2019年7月2日前将推荐汇总表和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我局工业节能与民爆科,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同时随附电子版光盘。
附件:1.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
2. 镇街(园区)工信部门推荐汇总表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24日
(联系人:李婉婵,联系电话:2168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