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用能单位落实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的执行力度、促进节能降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东莞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等规定,我局于12月11-12日开展了2017年度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东莞市泰昌纸业有限公司、东莞市骏业纸业有限公司、东莞市莞怡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东莞市金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行为。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2月13日
检查结果公示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事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1 |
东莞市泰昌纸业有限公司 |
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
未发现违法行为 |
12月11日检查 |
2 |
东莞市骏业纸业有限公司 |
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
未发现违法行为 |
12月11日检查 |
3 |
东莞市莞怡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
未发现违法行为 |
12月12日检查 |
4 |
东莞市金成化工有限公司 |
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
未发现违法行为 |
12月12日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