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工业信息科技局、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产业发展局,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19年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19〕159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发动辖区2018—2019年完成市级清洁生产评估验收,专家现场验收评分为80 分或以上且验收前一年内无超标超总量排污、能耗超限额情况的企业,企业自主在“广东省清洁生产验收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gdqjsc.com/login_index.action)提出申请认定省级清洁生产企业(具体操作请参照附件2),并在2019年11月15日下班前将企业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企业和服务公司需在审核报告及绩效表上盖章,并加盖骑缝章,一式2份)寄送至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市工信局工业节能与民爆科;收件人:刘杰军,电话:26988212),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19年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19〕1596号)
2. 广东省清洁生产验收管理平台企业申请认定省级清洁生产企业指引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19年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通知
附件2:广东省清洁生产验收管理平台企业申请认定省级清洁生产企业指引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22日
(联系人:刘杰军,电话:26988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