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一批、第三批)复审的通知
各有关镇工业信息科技局、松山湖产业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一批、第三批)复审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0〕401 号)安排,现组织开展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一批、第三批)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我市2018 年通过复审的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一批)和2018 年评定的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三批)(附件1)。
二、材料申报
(一)请各复审企业填写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复审申请书(附件2),根据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后,将复审材料(含电子版)提交至所在镇(街)工信部门。
(二)请各有关镇(街)工信部门认真审核企业复审资料,于2020 年5 月20 日前将一式三份企业复审资料及汇总表(含电子版)、资料报送函报送至市工信局产业发展科。
附件:1.2018年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名单
2.企业复审申请书
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一批、第三批)复审的通知
附件1: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一批、第三批)复审名单.doc
附件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一批、第三批)复审的通知.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3日
(联系人:林建荣,联系电话:22328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