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园区经济发展部门,各镇(街)工业信息科技局、经济科技信息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0〕237号),现组织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
东莞注册企业,2018年1月1日前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
根据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业务记录,符合申报要求企业名单如下: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企业根据《2020年省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附件),于4月15日前,登录“企莞家”(http://im.dg.gov.cn),填写并上报《2020年省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资金申请表》;并将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2020年省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659号(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的通知).doc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27日
(联系人:黎晓红,联系电话:22220109)